关于贯彻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《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》的实施意见
发布处室[办公室.党总支]  发布时间[2006-05-30 02:33:0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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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处室党支部:
根据教育厅冀教党[2004]35号关于印发《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实施意见》的通知要求,现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实施意见如下:
一、充分认识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
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,加强党在教育系统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服务本领的客观需要。
二、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的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按照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的加强五个方面能力建设的要求,创新学习理念,学习方式、学习机制、学习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治、经济、法律、科技、管理等知识和技能,以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为出发点,营造“干事、创业、为民”的浓厚氛围,促进招生考试改革与发展。
三、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主要学习内容
主要包括四个方面。(一)学习政治理论知识,提高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。(二)学习现代化科学管理知识,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水平。(三)学习教育招生考试管理知识,提高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。(四)学习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知识,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能力(具体学习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实施意见中所列科目读物)。
四、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所遵循的原则
一是我院各处室全体干部全员参与,形成全面学习,终身学习,团队学习的组织机制。二是与时俱进,结合自身工作改进学习方式,确保学习型机关过程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。三是学以致用,坚持把学习工作化,工作学习化,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,互为动力。四是求真务实,提高学习质量,整个活动决不能搞形式,走过场,摆花架子,一定要在思想上体现求真务实精神,在行动上体现务实态度,从自身做起,力求取得实效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
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既是一项长期任务,又是一个系统工程,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根据省委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的有关要求,我院实施以各处室为单位的组织学习活动,各处室党支部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并率先学好,院党总支将适时对各处室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,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活动,听取汇报,考核整个学习过程。各处室党支部要在每季度向院总支提交一份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的学习情况总结,以推动我院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活动的健康发展。
 
附:中共河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《“创学习型机关,建高素质队伍”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 
 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党总支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5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