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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
发布处室[研究生招生处]  发布时间[2008-11-19 11:47:3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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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开招考方式报考条件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
  2.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;应届硕士毕业生(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);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(含6年,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)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。

  3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
  4.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,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。

    5.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(或相当职称)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。

    6.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,按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的业务要求,提交相应的材料。

   7.现役军人考生,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。

二、提前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:

除满足公开招考方式报名条件中第1345条规定外,考生应是提前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、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、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硕士生

三、硕博连读方式的报考条件:

除满足公开招考方式报名条件中第1345条规定外,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,成绩优秀,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,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读硕士生。

四、直接攻博方式的报考条件:

除满足公开招考方式报名条件中第1345条规定外,考生应是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